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20-38273030

站内公告:

海露集团欢迎您的光临!

联系我们CONTACT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
热线:020-38273030

020-38273030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

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频送“东风”

2019-10-11 点击量: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行稳致远,必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近年来,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营商环境改善效果显著。根据此前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46位,较上一年提升32位。
 
当前,中国业已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显著的十个经济体之一。进入新时代,在实践中真正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破解长期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三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三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市场的冰山)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重点。
 
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实施路径,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深化、细化、实化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可以说,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对民营企业的发展频送“东风”。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表重要讲话时为民营企业“搬山破门”提出五大措施,“着力放开市场准入”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
 
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此外,在2018年1.3万亿元减税降费的基础上,2019年我国实施了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财税部门接连出台十余份涉及减税的政策细则和解读文件,涵盖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个税优惠、农产品批发市场房产税等内容。2019年预计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可谓力度空前。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积极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注入了信心和活力。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经济用了40%的社会资源,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占比超过50%;国内生产总值(GDP)、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占比均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占比超过70%;吸纳城镇就业超过80%;企业数量和对新增就业贡献的占比超过90%。民营经济已和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结成了命运共同体。
 
他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实现从无到有,并快速成长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同时在技术创新、吸纳就业、创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联安研究院院长胡光明则对记者表示,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民营企业占据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以上,这说明中国的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当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他表示,进入新时代,我国有必要进一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获得感仍需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鲜明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报告中还就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许多新的重大论述,为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营商环境构建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三门”“三山”问题依然存在。
 
企业的政策获得感仍需提升。各级层面支持民营企业的政策举措多但效果不够理想,政策制定不够精准,企业对部分政策知晓率不高,兑现步骤繁琐,在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力度不足。对此,竹立家表示:“民营企业所要求的并非额外的优惠、特殊的照顾,更不是吃偏饭,而是不因短期政策变化而变化的平等发展条件、公平竞争环境和长期稳定的法治环境。”
 
新型政商关系还需重构。十八大以来,各地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努力为企业松绑解套。但是,部分干部对企业“敬而远之”,因怕犯错误而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使企业得不到政府正当的支持与服务,从而影响企业发展。
 
在依法行政环节,“有形之手”要着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保护创新型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财产权利。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要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合理配置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制约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管理不成熟、不规范,财务、管理信息不透明,抗风险能力较弱,平均寿命较短,贷款违约概率较高。有些中小企业不重视信用问题,甚至出现恶意“逃废债”,局部地区出现中小企业信用环境恶化的问题。
 
当前,在信用评级体系不够完善的环境下,好的企业可能因为不好的信用环境而支付高额融资成本。不合理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推高了信用定价。中小企业很少能获得信用贷款,大多需要依靠额外担保才能在银行获得融资,而担保市场良莠不齐,一些担保企业资质差,还会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被担保企业负担沉重。
 
虽然,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近些年采取了很多措施,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中小企业融资仍然困难,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流向国有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成本相对较低,而民营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成本较高。这反映出我国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的结构有待协调。
 
法治应持续加码
 
稳定公平透明、公平正义和谐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当前政府改革的一个着力点,也是经济发展最大的潜力所在,更是司法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职能定位的服务出发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秘书长李霞对记者表示:“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李霞认为,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度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优化营商环境有着特殊的意义和涵义。
 
她指出,早期地方政府往往单纯依靠建设园区、供应低廉土地、提供配套基础设施并给予一定税收和政策优惠的方式来招商引资。但在新的发展模式下,这种方式难以为继。对于各级政府来说,如何以新的思路和理念、新的方式和方法改善营商环境,都是一个重大课题。“如果地方政府不拿出充分诚意,不使出提升营商环境的实实在在的招数,民营企业势必会‘用脚投票’。”李霞说。
 
她认为,在目前阶段,法治化的、良好的营商环境有至为重要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诚信、公道和透明的政府。她指出,“政府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只有建设好诚信政府,才能有效规制政府“看得见的手”,鼓励其成为“扶持之手”,防范其成为“掠夺之手”,让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规范发展、迸发活力,促进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另一方面则是公正的司法。
 
她指出,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对于各类涉及企业的案件,必须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依法妥善审理。严格审判管理,强化案件质效,进一步稳定企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利益,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推进合同审判规范化,准确维护合同效力,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此外,业内人士也表示,从营商环境建设来看,打造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民营经济发展也有非常大的益处。
 
一方面,政府应该带头讲诚信。过去,地方政府政策缺乏连续性、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款项等问题,不仅影响了政府公信力,而且也提高了企业交易成本。因此,需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行为,健全政府守信践诺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司法行政和执法公开制度。
 
另一方面,要依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监管、打击力度。重拳打击制假售假、偷逃贷款、拖欠工资及货款等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建立“失信黑名单”和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此外,还应加大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力度。当前,仍有一些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行为,对民营企业资金周转、经济效益带来负面影响。为此必须对推动清欠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加大问责力度,并建立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大违法失信力度的惩戒和提高违法成本,严防“边清边欠”“前清后欠”,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版权声明:此内容来源网络,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